日前,自治区食品安全办、自治区食药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区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食品(食品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安全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农村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防控,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同时,仍存在一些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工人员流动性大、制作场所环境差、设施设备简陋、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农村集体聚餐分类报告指导制度,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等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延伸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触角。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构筑社会共治格局。《意见》指出,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管理,对专业加工服务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发现未进行健康检查、未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以及因食品安全把关不严、操作不规范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厨师,实施“黑榜”公布。对非专业加工服务厨师,要加强现场指导和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