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

2016-11-11 08:28阅读:7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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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原房产证书的内容更加详细,除了位置、户型、楼层等基础信息外,不动产权证书上还对土地使用年限、起止日期作了详细说明。”11月23日起,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林权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簿不更换。成都市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将于本月17日17∶00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土地(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登记、房屋交易登记申请。今后,土地、房屋等证书不再单独颁发,全部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逾期未办理缴费、领证业务的登记申请将作退件处理,11月23日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可重新提出申请。

据统计,自8月19日不动产登记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拉开帷幕以来,陆续有双流、温江、浦江、金堂等13个区(市)县实现了发证,大邑、都江堰、简阳3个区(市)县将于11月21日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比原房产证书的内容更加详细,除了位置、户型、楼层等基础信息外,不动产权证书上还对土地使用年限、起止日期作了详细说明。”11月23日起,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林权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簿不更换。

据了解,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的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将依法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严格保护,并重申“小产权房”无合法用地、建设手续,不受法律保护,因而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两证合一”后,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可以实现办事群众“进一个门,领一张证”,免除奔波之苦。主城区的不动产登记由哪个机构具体办理?成都市国土资源局表示,主城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集体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具体办理。据统计,自8月19日不动产登记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拉开帷幕以来,陆续有双流、温江、浦江、金堂等13个区(市)县实现了发证,大邑、都江堰、简阳3个区(市)县将于11月21日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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