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福建省未来消费将是“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网上下单、实店消费”等O2O商业模式应用。据了解,福建将重点打造具有区域优势的海产品(海产品市场调查研究报告)、淡水产品、食用菌、茶叶和柑橘等全国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及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鼓励经营鲜活农产品、食品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创新经营方式和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支持老字号、著名商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特色工艺美术品运用电子商务方式拓展市场,并根据网络营销特点积极改造自身产品,创新推广互联网“闽货”品牌;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
据了解,福建将辅导“互联网+流通”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节约集约的“互联网+流通”项目,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此外,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兴办“互联网+流通”项目,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