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即日起,宁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项执法检查,将对涉废气排放企业、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集中供热单位进行全面专项执法检查,全力保障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范围主要为:各地辖区内重点区域、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内火电行业、钢铁行业、化工行业、水泥制造行业、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医药制造行业及其他涉气企业,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等单位。同时,对涉废气排放企业、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集中供热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燃煤锅炉改造、拆除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对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打击,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