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刚刚发布的《江西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全省压减粗钢产能433万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压减产能任务,到2020年产能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为促进钢铁企业摆脱困境、健康发展,我省加快推进钢铁行业(钢铁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化解过剩产能步伐,5年的任务将在2016年1年内完成。此次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涉及7家企业,分别是:萍钢钢铁有限公司退出粗钢产能60万吨、生铁产能50万吨;江西萍特钢铁有限公司退出粗钢产能155万吨;樟树市兴隆特殊钢有限公司退出粗钢产能18万吨;江西省闽鑫钢铁有限公司退出粗钢产能50万吨;龙南县福丰钢铁有限公司退出粗钢产能50万吨;江西鹰翔钢铁有限公司退出粗钢产能50万吨;赣州市百丰建材有限公司退出粗钢产能50万吨。
据悉,为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我省加强财政资金引导,重点支持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处理等问题;对化解产能过剩工作任务较重且完成任务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在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支持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破产的优惠税收政策;对向境外转移过剩产能的企业,其出口设备及产品按现行规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对钢铁企业利用余压余热发电按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企业,一律不得放贷。通过鼓励支持企业内部挖潜消化一批、促进转岗就业一批、扶持创业一批、内部退养一批和提供援助服务托底一批的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费用补缴以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按规定落实好其社保待遇,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同时,强化执法监督,盘活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