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电子商务对创新农村商业模式作用,强化产销衔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前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为重点,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为抓手,以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为突破,将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形成覆盖全程、高效有序、便捷实惠、安全通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和服务网络。《实施意见》提出,要提高和改善农民上网购物环境,推动农村消费升级,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交通、邮政、供销合作社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渠道资源,建设县(市)、乡(镇)级服务配送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解决连接电子商务和农户的关键环节;鼓励农村电子商务网点与服务业企业、银行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逐步增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家电维修、婚介、招工、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功能,为农民提供“一站式”便民综合服务;鼓励邮政快递、乡村商贸和供销网点拓展自提、配送、电子支付、代购代销等服务功能;加强电子商务、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之间的合作,实现优势资源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和电子商务快递企业对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从2016年起,辽宁省将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应用,计划到2020年,全省电子商务应用农村覆盖率达到100%,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市)、乡(镇)、村和企业,推动辽宁城乡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