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市全口径煤炭消耗量在2015年3500万吨基础上,预计净削减100万吨以上。近日出台的《沈阳市2016年煤炭(煤炭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仅提出了全市煤炭消耗的年度控制目标,还在控制增减、削减存量、严格考核、加强监测、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方案》要求,对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实施煤炭消耗在线监测,定期公布各区县和重点企业煤炭消耗控制工作的落实情况。沈阳市除大型热源厂外,不再新上消耗燃煤项目。必须消耗燃煤的新上项目,所在区、县(市)政府要制定燃煤消费等量替换方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审定。对未批先建项目依法强制拆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吊销营业执照。 在现有煤炭消耗统计体系基础上,逐步将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其他单位及个人消耗煤炭情况纳入统计体系,建立并完善全口径煤炭消耗统计体系。《方案》提出,要加大对煤改气、煤改电、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拆除小型燃煤锅炉、垃圾焚烧、秸秆气化、沼气、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投入,支持燃煤替代技术及节能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项目建设。加快实施煤炭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实施煤炭消耗在线监测,定期公布各区、县(市)和重点企业煤炭消耗控制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