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连连发生的校园(厂区校园护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暴力,昨天,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专项治理,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公布学生救助电话;学校如发生恶性校园欺凌事件,将通报并问责。
《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治理。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从即日起至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至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还规定,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