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确电梯责任人职责 实行“五位一体”

2016-04-28 10:54阅读:3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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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质监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电梯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在电梯(中国电梯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网格化监管中,电梯安全监管实行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监管机构安全监察人员、乡镇办事处特种设备安全员“五位一体”,从五个方面明确电梯网格相关监管人员的职责。

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对电梯安全使用负第一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安全。

维保单位维保人员: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半小时内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两小时内将被困人员安全救出。

检验机构电梯检验员:负责确认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检验规程要求,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监管部门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使用、维保、检验单位进行监督,每年对各自负责的网格监管区域内的电梯进行一次巡查,对重点使用单位的重点电梯和存在安全隐患经整改合格的电梯每半年进行一次巡查。

街道办事处特种设备安全员:负责协助监管单位开展工作,对辖区内的电梯安全工作负有巡查、报告、协调、配合等责任,对辖区内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巡查时,按单位建立日常监督监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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