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品市场销售实现59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商品零售(中国零售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实现53亿元,同比增长10.8%;餐饮收入实现6亿元,同比增长12.2%。西安市商品销售实现28.86亿元,同比增长10.6%;汉中、商洛、安康市、杨凌示范区、宝鸡、铜川、咸阳、延安、渭南和榆林市商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3.9%、13.4%、12%、12%、11.8%、11%、10.9%、10.8%、10.5%和7.7%。
陕西省商品零售额实现53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汉中、商洛、杨凌示范区、安康市、宝鸡、咸阳、延安、西安、渭南、铜川和榆林市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3.3%、12.8%、11.9%、11.8%、11.7%、10.9%、10.7%、10.5%、10.5%、10%和7.5%。清明节期间陕西省主要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价格稳定,运行平稳。蔬菜平均批发价格为6.26元/公斤,较节前6.56元/公斤下降4.6%;日均交易量保持在7000吨左右。
小长假期间商品零售额实现8028万元,同比增长61%。消费热点集中在家用电器及数码产品、化妆品、饮料、服装服饰、鞋帽、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珠宝首饰、通讯器材、日用品、家具、中西医药及器械、电脑及文化办公用品、食品、烟酒和汽车及汽配用品等15大类商品,销售同比分别增长97.7%、78.9%、77.5%、70%、63.6%、55.2%、54.8%、49.9%、48.9%、42%、32%、22.9%、17.6%、11.3%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