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

2016-04-05 02:18阅读:13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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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安徽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举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闻通气会。自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在剩下的四大行业建筑业(中国建筑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全面实施“营改增”,具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一是可以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而且把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也会带动企业扩大有效投资,通过“放水养鱼”增强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二是能够发挥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助推器”作用。“营改增”的政策取向突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这可以有力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三是通过统一税制,实现增值税全覆盖,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本次‘营改增’跟以往几次试点有着显著的区别。”安徽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调研员江山说,以二手房为例,本次“营改增”需要在试点当月就实现开票和申报同步保障,而以往是“当月开票”“次月申报”。试点成功需要全方位保障。胡立文认为,本次“营改增”需要同步推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不仅对“营改增”上线运行,而且对下一步后续管理都将带来巨大压力,其复杂程度超过了以往。本次“营改增”更需要国税、地税深度合作。目前,房地产交易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在交易过程中,相关税种的纳税事宜通常在地税部门一并办理。

安徽“营改增”后,房地产交易增值税的征管与服务,要充分考虑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的关联性,这就需要国税与地税实现无缝对接。安徽省地税局副局长倪三立说:“按照‘营改增’改革目标,地税部门设定16项重点工作,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单位。与国税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确保在3月14日就完成了36万纳税人的信息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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