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中国电动汽车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
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在河北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到“十三五”末,河北省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
其中公用充电站1533座,充电桩25730个;专用充电站437座,充电桩39895个。重点做好用户居住地、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河北同步推进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服务单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