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不断强化刚性约束,坚持重拳出击,深入推动批而未用土地的盘活利用工作,供地率由61%提高到74%,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4个百分点;281宗闲置土地(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得到处置,涉及面积1772公顷,其中通过卷宗复核269宗、面积1693公顷,复核率达到96%,在全国处于前列。
吉林省专门下发《关于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不断从机制上强化对已批土地利用的刚性约束。对近5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超过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1年以上未开工、且未开工建设用地总面积已超过近5年年均供地量的市县,暂停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新批准的建设用地,当年的供地率原则上要超过30%,并逐年提高;近5年批准的建设用地,年平均供地率要达到70%;年度土地闲置率不得超过10%,年均闲置土地处置率要达到80%。
为使刚性约束得到有效执行,吉林省明确要求,市县要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经济社会管理的主要职责,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将前5年平均供地率提高到70%,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在政府绩效考核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指标记零分。同时,省、市(州)两级分别成立督导组进行检查和现场督办,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多且处置不到位的市县进行重点督导,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市县实行约谈和问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刚性约束结出了硕果,各地开动脑筋,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处置。吉林省抚松县闲置土地中有300余公顷是国内一家知名企业的房地产开发用地,由于政府原因造成闲置,若继续开发建设,市场前景不明,企业也无意再行续建。当地采取了“先收回,后算账”的方式,即:待收回的土地出让后,再将有偿收回土地的价款支付给原用地单位。县政府与这家企业积极协调,逐宗下达收回通知单,闲置的土地全部得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