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在网上正式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明确申领条件为: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人参加北京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等10项指标构成。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大背景下,职住区域指标呈现出鲜明特色:人口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如果反向转移则会减分。
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到2020年,北京常住人口要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15%。2014年年底,北京常住人口已达到2151.6万人,面临人口规模和布局调整的双重压力。因此,北京市政府将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