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湖北省人民医院,该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俊超轻点按键,来自嘉鱼县的新农合参保患者段某的出院结算清单便被打印出来,其上显示住院共花费104964.67元,新农合报销60664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14399.42元,个人仅缴29901.25元。这意味着湖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工作正式启动。70岁的段某成为省级定点医院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第一例患者。他出院时的新农合报销与大病保险(保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赔付款都由湖北省人民医院垫付,之后再由新农合经办机构与保险公司分别向该院支付相应费用,段某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2013年,湖北省17个市州按照全省统一的大病保险筹资指导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等政策全面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各地以市州为单位招标确定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每年从新农合基金中直接划拨一定金额给保险公司作为大病保险基金,参合患者不再另外缴费。大病保险政策覆盖所有参合农民,凡是经新农合报销之后,患者自付的合规费用仍超过起付线的,超过的部分都能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据统计,2013年和2014年,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分别赔付14.9万人和22.2万人,占参合总人数的比例为5‰左右,患者的医疗费用综合报销比例提高约12个百分点,最高赔付额近50万元。2015年,全省共筹集大病保险资金9.4亿元,截至今年9月底,已赔付3.84亿元。
为减轻大病患者的资金垫付压力,提高参合患者获得大病保险报销的便利性和及时性,湖北各地在省市县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实现新农合即时结报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新农合与大病保险赔付“一站式”结算。目前,湖北新农合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已与保险公司互联互通,实现了参合农民基础信息、诊疗信息、补偿信息共享和大病保险费用审核自动化。据悉,湖北所有县级医疗机构以及大部分市州级医疗机构都已实施即时结报,全省3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将于明年一季度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