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内蒙古金银珠宝(玉石)(玉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水平,有效遏制抢劫、抢夺、盗窃金银珠宝(玉石)营业场所案件的发生,由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工商局联合召开的全区金银珠宝(玉石)营业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2月7日在自治区公安厅举行。
自治区综治办李瑛玲副主任、自治区公安厅葛勇副厅长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通报了内蒙古近年来发生的抢劫金银珠宝店案件,特别是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老凤祥金店”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件的情况和工作中的教训,会上宣读了《全区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区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地认真按照部署,扎扎实实组织落实。会议通报了内蒙古金银珠宝店的基本情况。据介绍,目前内蒙古共有金银珠宝店1531家,金银珠宝存量价值50万元以下的540家,50万元-100万元的520家,100万元以上的471家;安装紧急报警装置的816家,安装率53.3%;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264家,安装率82.56%。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葛勇在会上表示,当前,正值岁末年关,金银珠宝营业场所人财物集中,极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一旦发生盗抢金银珠宝营业场所案件,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对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造成恶劣影响。要加强联防联动,形成有效震慑;查找防范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督导金银珠宝营业场所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督导落实公安机关监管职责,探索建立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李瑛玲在会上强调,要切实增强好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全面提升金银珠宝店、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协作,落实职能,狠抓落实。全面加强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内蒙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