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向社会通报了全省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化学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针对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数量少、应急救援协议签订率偏低等问题,安徽省安全监管局要求各地迅速整改、狠抓落实,全面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非煤矿山救护队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要求,结合辖区内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布实际,研究采取相关措施,督促指导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组建专职应急救援队(其中化工园区或集中区、非煤矿山企业分布较集中地区的可联合组建),督促不具备单独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微型企业及时与邻近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并组建自己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微型企业可指定应急救援人员)。
二是提高认识,迅速整改问题。提高对应急救援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积极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对照《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要求,尚未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要积极组建;已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但尚不达标的企业要及时整改。
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提高。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作为衡量辖区应急救援能力的重要指标,采取督促与指导相结合、要求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辖区各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根据《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备案、演练和年度总结工作,全面提高辖区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