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经为期一年的试点后,浙江日前决定在所辖的首批20个县市区,探索建立“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联”)。至此,这项针对新型农业(农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营体系的改革探路,浙江成功迈出首步。
所谓“三位一体”,就是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类组织有机融合,以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的科技、流通、金融三重功能。据了解,该构想始于2006年初,当时在浙江省委推动下,“三位一体”农村合作协会率先在温州瑞安组建并展开综合试点。
几年探索之后,2014年,浙江的“三位一体”改革再出发,在7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浙江明确:“农合联”定性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为农服务为宗旨,实行“农有、农治、农享”,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社会服务综合体,设置省、市、县、乡镇四级组织体系,主要提供生产、供销和信用服务。
据介绍,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改变了过去局限于“一亩三分地”的分散经营、分散管理、分散服务,提高了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符合浙江三农发展实际,也符合合作经济发展规律。
据了解,根据改革方案,接下来,浙江将从供销合作组织体系及服务机制入手,对供销合作社进行深化改革;各涉农部门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服务事项则将逐步剥离,以委托或购买方式将涉农公共服务事项转由农合联或其他主体承担;浙江将引导农合联体系内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为农民提供资金互助服务,为保障运行,省、市、县三级拟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联合会,承担农民资金互助会的资金余缺调剂、运行安全监管、资金保值增值、风险防范救助等职责。
按照计划,浙江将通过2-3年努力,完成分类试点和分批改革任务,在全省构建起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及有效运转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