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获悉,根据各地村镇数量、农村人口、财力水平等因素测算结果,河南省财政厅近日下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助资金1.2亿元,由各地结合当地农业农村发展需要,择优选择项目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
为充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2013年起,河南省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由“市县推荐、省级立项、专家评审”的办法改为“资金切块、基层推荐、市县立项”,旨在通过简政放权,优化项目选择立项流程,把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权交给基层,真正筛选出基层最急需、最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