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五届一百二十五次常务会议议定深圳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自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较上年增长12.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增长12.1%。
据了解,近四年来,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都作了调整,分别为2011年1320元/月、2012年1500元/月、2013年1600元/月、2014年1808元以及2015年调整的2030元/月,四年共涨了710元。
至此,深圳市“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圆满完成年均增长率13%的目标。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低收入群体工资提高有较为显著的作用,有利于改善民生;同时,可引导劳动力资源流动,缓解企业用工缺口。
据悉,本次最低工资标准在春节前作出调整安排并发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这着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明确信息以利于就业选择,同时也便于企业结合全年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另外,作为深圳产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措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深圳质量建设。
人社局认为,面对“民工荒”,最低工资上涨有利于吸引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深圳经济发展需要。因此,他们特意选择在春节前发布这个消息,“着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明确讯息以利就业选择,同时也便于企业结合全年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工资权、落实收入分配政策的重要举措。但从实际情况看,不少单位和劳动者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切含义还不够理解,有些地方将最低工资标准当作最低工资来发放。为确保最低工资制度落到实处,深圳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同时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人社局的负责人表示,目前人社局已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于近期印发,敬请市民关注。企业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