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6月起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2015-04-23 11:30阅读:4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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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减少机动车(机动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尾气排放污染,天津市将拟于6月1日起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排放标准,未来市民将购买到符合国V标准的机动车。另外今年6月底前将全部淘汰本市的黄标车,提醒市民按照正规渠道淘汰并更新指标。

启动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以来,天津市全面开展以淘汰黄标车为重点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通过采取3个阶段提前淘汰补贴和3个阶段区域限行以及严格监督执法等一系列措施,原有黄标车29万辆,目前共发放补贴6.8亿元,余下8.7万辆黄标车将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目前还在实施的是《关于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补充政策的通告》,补贴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17:00。

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的通告,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行政辖区内将限制黄标车通行,根据每月核定的各区县黄标车淘汰数量,市清新空气行动指挥部将每月定期发布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区县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凡是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准的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再核发道路运输证,在道路运输证年审时,对黄标车不予年审。值得注意的是,凡是在正常范围内合理合法报废注销的黄标车,都会取得小客车的更新指标。

天津市环保局机动车处负责人介绍,为严控机动车污染,天津市将拟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政府通告为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严格了25%-28%、颗粒物排放限值严格了82%,并增加了污染物控制新指标颗粒物粒子数量。国V机动车排放标准主要针对的是目前新增的轻型汽油车和用于公交、环卫、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环保局将联合十余个部门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方面进行监管,未来将不能购买不符合国V标准的机动车,外省市的转入车辆也不能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本市也将准备一定的过渡期方便4S店等企业清理库存。为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尽量购买符合国V标准的车型,具体车型可在机动车环保网上查询,未来符合规定的车辆在出厂合格证书上也会注明国V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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