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财政厅和省旅游(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局获悉,从2011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引导和撬动大量社会资金投入旅游项目建设、景区升级、基础设施改造和市场宣传营销等,推动全省旅游业实现持续平稳较快发展。2014年全省接待海内外游客3.15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2561.5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1.1倍和1.8倍。
近年来,利用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极大撬动了金融资金支持旅游产业项目的积极性,全省旅游业迈入大项目引领大发展的高速建设时期。目前,全省在建旅游项目超500个,投资总规模超6500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53个,社会资本占全省旅游总投资的比重达到60%以上。2014年完成旅游项目投资350亿元。
2012年至2014年,河北省(河北省)在4A级以上景区开展了三年整改提升专项活动,以景区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中心、标识标牌、购物场所以及环境卫生和服务管理等游客最关心、社会最关注、景区最薄弱的七个方面为整改重点,精准发力,集中攻坚。三年累计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48亿元,引导撬动各地整改资金投入39.02亿元,景区基础设施明显提升,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景区面貌焕然一新。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河北省改革了旅游资金分配方式,由项目申报法改为因素分配法,河北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下转移支付全部按因素分配法分配下达到市县,由市县统筹本级旅游资金,共同确定投入方向和重点项目,提高市县旅游统筹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