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林业(林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厅制定了《湿地保护与恢复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实施保护恢复工程、建立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完成全省保护恢复湿地220万亩(其中关中地区100万亩)建设目标。截至2014年,全省已完成湿地保护恢复196.75万亩,其中关中地区完成98万亩。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据测算,仅关中地区的14.35万公顷湿地,年可降尘2.47亿千克。关中森林和湿地年总固碳量397万吨,释氧910万吨,滞纳的颗粒物实量相当于2074万辆机动车排放量,可吸收二氧化硫等污染物27366万千克。
为形成湿地保护长效机制,陕西省建立了完整的湿地保护监测体系,在沿黄河、渭河、汉江、嘉陵江、无定河周边及保护区、湿地公园,新建湿地保护监测管理站5处,对水质、湿生植物及湿地鸟类实行定时、定点监测。与陕师大等合作设立科研项目,开展对水禽及其疫源疫病等的长期监测,提升科研监测水平。同时,严格执法,限制湿地开发、利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活动。项目实施以来,全省共出动湿地行政执法人员和森林干警1200余人次,成功制止开挖湿地、占用湿地、放牧等违法行为200余起,查处毁湿开垦违法案件5起,有效遏制了破坏湿地资源行为。
2015年,陕西省原计划保护恢复各类湿地60万亩,其中关中地区25.2万亩,陕南19.9万亩,陕北14.9万亩。由于去年超额完成任务,今年按计划目标任务尚余23.25万亩,陕西省在力争超额完成任务的同时,将进一步巩固好前两年保护成果。通过对全省湿地开展保护恢复工程、建立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全面保护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发挥湿地生态系统治污减霾等生态功能,让陕西拥有更多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