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登记机构整合。
意见提出,今年河北省将重点开展全省不动产(不动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加快梳理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意见提出,今年6月底前,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资料移交要全部完成。年底前,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资料移交要全部完成。2016年年底前,制度建设、数据整合和各类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的融合对接要全面完成,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年底前,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实现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此外,河北省还将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方便社会依法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