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首个以自然生态资源为对象的保护与建设规划——《云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在昆明通过评审。《规划》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以2012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4至2020年。《规划》突出保护优先原则,共5章,包括云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总体布局,生态保护与建设主要任务,政策与保障措施。《规划》明确,到2020年,云南省基本构筑形成“三屏两带一区多点”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格局,森林覆盖率达56%,森林蓄积量达18.5亿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2487万公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物种保护率达9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5%,城市建成区绿化(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率达36%等主要指标。
来自中科院、省环境科学院、省林业科学院、云南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省政府研究室、省委农办的专家认为,《规划》较好落实了《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对云南的总体要求,同时兼顾了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规划》以及云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的衔接,提出了符合云南实际的目标和任务,有较强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对云南生态保护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丰富的自然资源、生物多样聚集以及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并存的特征,决定了云南省在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在《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中,云南被纳入长江中上游地区和南方山地丘陵区,在充分考虑全国主体功能区布局基础上,明确云南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为: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障、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南部边境生态屏障、滇东—滇东南喀斯特地带、干热河谷地带、高原湖泊区和其他点块状分布的“三屏两带一区多点”区域。此外,还明确了各区域保护与建设的主要措施,旨在构建起覆盖全国主体功能区分布于云南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云南6个二级分区的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