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电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类投诉38160件,占投诉总量的30.58%,同比增长9.69%。
据了解,被投诉产品主要集中在通讯类商品、计算机商品、空调商品和视听商品,而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表现在诱导消费者、诚信缺失、商品质量差、擅自规定保修时间、售后服务缺位等五个方面。
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售后服务缺位多表现在商品多次维修不能排除故障,不如实在保修卡上注明维修记录,造成退换障碍;商品出现质量争议时,往往以难以判定责任归属为由,不承担或减轻自身责任;不切实履行“三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