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山东省在2015年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各地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山东在2015年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检查内容包括,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排查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和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各地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根据《方案》,各市在2015年12月10日前将大检查结果报省环保厅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各市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