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呼市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委员会传来好消息,2015年3月底,呼市大、中、小学校园周边重点街道全部建成为“食品安全严管街区”,从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
呼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切实承担起对“校园周边严管街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对学校周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者加强监管力度,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重点整治,一经发现问题,要予以严处重罚。
所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商所)要按区域建立校园周边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对校园周边所有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逐户排查、不留死角,食品经营主体严格按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实际经营情况与流通许可是否一致。对许可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问题严重的,坚决进行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把食品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从证照不全、无证无照处采购食品,不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不得经销不能索证索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进销货电子台账,积极实行食品质量电子化监管。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职责,明确严管街网格巡查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加强责任分工。每条严管街道至少要明确2人专门负责,每天随时巡查。
城管执法局要不断加大校园周边食品街道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流动食品摊贩,严禁其在校园周边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