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是森林和湿地资源大省,依法保护好黑龙江省这块宝贵资源,林业(林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门责无旁贷。
一是完善林业立法,夯实依法治林基础。要全面梳理全省现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根据上位法的修改变动和黑龙江省的工作实际,及时进行修改。同时,对立法空白的项目,配合好省人大和省政府抓紧立法,重点抓好森林防火、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林木种苗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开。
三是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细化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林业行政执法。
四是积极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进行全面论证,该下放的下放,该取消的坚决取消。提高办事效率。通过网上审批、完善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条件、加强电子监察等手段,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使行政审批工作更加高效、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