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试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

2014-08-22 11:04阅读:5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从21日召开的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10月起,山西将试行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出现18种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这些情形包括: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行政处罚的;采取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的;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生产经营食品(中国食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的,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伪造或故意破坏涉案现场,转移、隐匿、伪造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或资料的等。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明确,这一举措依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黑名单”相关信息将通过政务网站公布,必要的在媒体曝光,实行动态管理,入列者将被重点监管。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