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4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1条,涉及129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据市食药监局介绍,这是对北京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得出。
其中,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中国广告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的有87个品种。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多达52种属于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做宣传,还有不少未经批准擅自做广告,或者在产品宣传中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表示功效的断言、夸大产品适应症、扩大产品疗效等问题。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仁堂冠脉通片”,违法广告发布了6次。
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涉及的10个品种,均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有7个属于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武当太药膏”医疗器械广告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的弱点,使用不科学的用语描述产品的作用机理。产品名称应为“远红外磁疗贴”,但广告中宣称“运用道家独创青炉18层熬制法,以阴阳八卦形式集于一方,一膏双药,刚柔并济”。
市食药监局表示,已将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通报市工商局核查处理,对违法广告中涉及北京生产企业品种的,已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涉及外埠的品种,转至相关省食药监局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