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商务委、金融办、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联合发布《自贸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提出,交易品种为国内进出口量大的大宗商品、交易价格不含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交收的大宗商品(中国泵送商品混凝土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尚未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或已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应向自贸区管委会提交项目方案,且市场经营者应当具有大宗商品领域行业背景,过往三年经营无违法记录。
根据《规定》,上海市商务委负责指导自贸试验区内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市金融办负责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区内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的规划、业务协调、属地管理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业内专家表示,《规定》对大宗商品交易活动设定严格规范的同时,也是在推动自贸区大宗商品市场建设,接轨国际制度,提升我国在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上的话语权。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指出,鼓励同类型的交易市场合并设立。在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胡俞越看来,在不少地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设置门槛极低,市场主体鱼龙混杂,自贸区此举是为了清理和整顿市场,利于市场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