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召开全市文化产业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创建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的具体目标,实现文化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到2015年,东莞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达到5.0%。
数据显示,2012年,东莞文化(PU文化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产业实现增加值为219.61亿元,占全市GDP比重约为4.38%,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5784家,数量位居深圳、广州和佛山之后,在全省排名第四。东莞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19.6亿元,比上年增长13.2%,高于同期全市GDP增幅7.1个百分点。
同时,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136亿元上升到2012年的219.6亿元,年平均增长12.73%;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08年的3.67%提升到2012年的4.38%。2012年,东莞文化产业增加值同比增幅为13.2%,同比增幅排名位居珠三角地区第三位,仅次于佛山和深圳。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东莞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达到5.0%,而在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38%。要完成“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东莞文化产业增加值必须每年保持17%左右的增速,远高于GDP的增速。
东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潘新潮分析说,目前东莞文化产业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文化产业结构亟待优化,现在的优势只是印刷复制业和文化产品制造业等偏向传统制造业的非内容产业,创意设计、动漫、艺术等产业较为落后,而且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弱,文化企业年产值过千万乃至过五百万的企业较少。
潘新潮说,东莞文化产业发展要坚持规模发展和结构优化并重;要坚持规模发展和结构优化并重。在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各行业实力和竞争力的同时,加强结构调整和优化,构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并注重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注重做大做强特色文化产业,注重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