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市人代会高票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新增规定,首次将“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纳入立法。企业违法排污“按日计罚”未纳入,将待国家上位法修订后可以直接实施。
条例规定,北京提倡环保驾驶。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区、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三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
另外,“减少怠速低速行驶污染”也首次入法。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的同时,条例新增规定,本市优化道路设置和管理,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
所谓怠速,是指车辆处于驻车状态启动发动机(发动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动机稳定运转的最低转速。而汽车行驶中不给油,发动机转数还维持在怠速的阶段就是怠速行驶。一般汽车怠速运转一分钟以上所消耗的燃油要比重新起动所消耗燃油多,对空气污染自然影响不小。
为防治扬尘污染,罚则中新增了一条:针对无准运证件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罚则还增加一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案件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线索通报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