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福建省经贸委、卫生厅、药监局联合印发了《福建省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八项措施》。
该措施明确福建省扶持资金向生物医药(生物医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能力倾斜,对福建省生物医药企业购买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的重大项目,按技术成果购买、中间试验、工业性生产试验、重大产品或装备产业化阶段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达2000万元。
福建省还支持医药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一批新药开发生产。对被列为生物制品,化药和中药一类,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对被列为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化药和中药二类,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此外,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