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加快江西省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江西省日前出台了《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工作方案(2013-2015)》。
《方案》提出,充分利用江西拥有152公里长江岸线、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全省水路畅通的基础,重点发展2万吨以下化学品船、重吊船、多用途散货船、成品油船、1000标箱集装箱船、大马力拖轮、内河运输船、小型豪华游艇、高技术含量赛艇等。到2015年底,全行业实现年总产值150亿元,出口创汇15亿美元;实现年造船完工量180万载重吨,主营收入120亿元;船舶配套产品主营收入30亿元。
《方案》指出,将打造三大船舶产业基地,加强造船企业生产准入管理。分别为:打造九江中小船舶(中国船舶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制造产业基地;打造九江船舶零部件产业基地;打造商昌豪华游艇制造产业基地。
《方案》鼓励船舶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明确船舶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船舶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