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药店卖婴幼儿奶粉须申请

2013-09-23 01:50阅读:5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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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婴幼儿配方奶粉新规”,特别提到了“婴幼儿乳粉将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如今,厦门部分药店已经开始销售,国产和进口的均有,且销量不错。

据悉,在厦门,药店要想卖奶粉,必须取得工商部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后,才可设专柜销售。具体来说,药店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从2011年5月开始,厦门工商部门对乳制品销售实行“单项许可制度”,许可分为“含婴幼儿乳粉”和“不含婴幼儿乳粉”两种经营项目。这就意味着,药店必须取得“含婴幼儿乳粉”单项许可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能卖奶粉。

据了解,目前厦门市拥有两种经营项目的有7924家店,其中药店有306家,而能够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则只有128家,包含鹭燕、国大、惠好、健康85、北京同仁堂等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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