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山西大部分煤炭企业的煤炭销售价格已逼近生产成本线,近半煤炭企业出现亏损。近期,煤炭市场持续下行,为此,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煤炭经济二十条”,以此提振煤炭(煤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的发展。
据了解,这20项措施主要包括,为企业减负、促进煤炭销售、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等;其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对煤炭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最为直接。
目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煤产量10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煤产量5元,两者均按月提取,计入生产成本;暂停以上两项费用,会降低企业生产成本4%左右,可使煤炭企业明显减负。预计,“煤炭经济二十条”对煤炭企业的基本面有一定缓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