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和做好焦煤合约上市准备工作,26日,大商所证实发布通知,公开征集焦煤指定交割仓库(厂库)。
据通知显示,此次焦煤(焦煤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指定交割仓库(厂库)征集的地域范围为:天津港、连云港、日照港、京唐港、青岛港等地港内仓库以及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焦煤生产企业。据之前发布的征求焦煤合约及规则意见通知,大商所拟在焦煤主要集散地京唐港、天津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等地设立指定交割仓库,并在焦煤主产区山西设立焦煤厂库。
根据大商所此次通知,其对交割仓库提出明确的财务和库容方面的相关条件,此外还要求厂库申请人的生产能力应到达交易所的要求。此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集指定交割仓库应为大商所加快推动和筹备焦煤合约上市交易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