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30日陕西省汽车(小型汽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客运站星级服务竞赛活动启动以来,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汽车客运站场对照《陕西省汽车站星级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创建标准,正在积极开展汽车站星级服务工作。近期,省交通运输厅和厅运管局分别对西安、宝鸡、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安康等市部分汽车客运站进行了明查暗访,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同时也发现个别车站存在环境卫生差、站内秩序混乱、安检仪未正常使用、进站不检票、服务质量差、站内工作人员擅自离岗,电子显示屏、车次信息公示、公厕、医务室、母婴室等服务设施未能正常使用等问题,特别是个别一级汽车客运站也存在上述问题。
为切实规范汽车客运站管理,厅运管局下发《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汽车客运站场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星级站服务标准进行自查自纠。特别是在环境卫生、服务态度、站内秩序、安全检查、站务流程、服务设施等方面加强管理和改造,做到各岗位履行职责、各环节规范运行,辖区一级汽车客运站要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二是采取措施提升客运站管理服务水平。一方面规范服务流程,合理设置车站的人流、车流、行包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窗口售票,落实旅客凭票进站、检票上车制度。坚决将停发车区与生活、商业、办公、服务区隔离,严禁将站内房屋出租挪作他用。另一方面,完善服务设施设备,对未能正常使用的各项服务设施进行完善,特别是电子显示屏、服务台、医务室、母婴室、残疾人专用设施等,做到设施设备齐全,并正常使用。
三是加大现场监管整治和暗查力度。一方面派驻业务精、责任心强的运政人员进驻车站,落实驻站监管职责,加强与汽车客运站的沟通联系,协助站场搞好站内外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现场监管。另一方面要把暗查作为一项有效手段,长期坚持,发现的问题绝不放过,并将检查结果与行政许可、质量信誉考核、站级评定、星级站评比挂钩。对整改不到位、存在问题严重的汽车客运站予以严肃处理,逐级倒查责任,对相关汽车客运站予以经济处罚,其所属运输企业要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