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简称《方案》),明确2014年前,广东将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的入学申请。
确保外地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方案》提出,逐步将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确保与户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和管理,切实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的实际困难;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的入学申请;鼓励外省籍高职高专学生毕业后,在广东就业和入户。
同时,逐步实现异地务工人员无差别享受当地公共文化服务,确保异地务工人员按规定参加本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政策的同城待遇。在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切实将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纳入当地住房建设规划,明确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可申请城市公共租赁房。
3年内全省医保关系能转移
对职工医保转移问题,《方案》提出了明确目标。3年内,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参保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的参保年限累计计算,实现医保权益随参保人流动就业转移。按照“享受参保地待遇、委托就医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范围。
《方案》提出,尊重异地务工人员的民主权利,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适当增加异地务工人员在全省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代表中的人数。
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方案》中提出,广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在3年内基本完成。2014年,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间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国内位居前列。
《方案》明确要放宽中小城镇人口准入条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推进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改革,尽快消除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不合理的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