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江西省九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等要求,依据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工作。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共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55家,变更77家,新开办企业65家,关闭企业3家,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工作正步入健康、稳步发展阶段。
在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该局把握重点,坚持原则,把住药品零售企业准入关口。
一是委托各县(市、区、山)局受理筹建并进行现场验收,做出验收结论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做到信任不放任,放心不放手,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的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并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内容。近期,按照缩减行政审批事项要求,该局将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全部下放给县局以来,重点对审批材料进行事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
二是抓住重点,严格程序。尤其是对药学技术人员和场地等硬件条件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把关。在审查过程中,保持与当地公安、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房管等部门的密切联系,详细了解药学技术人员的身份、资质、住所及能否在岗履职情况,先后审查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药学技术人员15人,对不能在岗履职的药学技术人员坚决予以剔除。由于把关严格,2011年共有10余家申办药品零售企业未予批准。
三是督促规范管理,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一方面督促三级药店的执业药师按规定申请注册,另一方面,督促企业及时申请GSP认证,同时,有针对性地对新开办和有群众反映的零售企业,加大GSP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力度,对违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2011年,有4家企业GSP证书被撤销,6家企业GSP证书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