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于近日对常州中心的检测条件与能力进行了考核复查。
考核组采取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对中心的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典型性检验报告、计量认证情况、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环境条件和检测工作等方面是否符合从事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评审,通过现场汇报、察看实验室,查阅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档案、记录、检验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质询,最后,考核组一致认为常州检测中心各方面工作都开展的有条不紊,有序进展,完全具备正常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条件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