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为统计“三个提高”打牢根基,为统计“四大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湖南省统计局在近日召开的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上提出了“六大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实施统计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工程。各级统计机构要健全各类工作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工作制度、工作保障制度等,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实施统计调查能力稳固提升工程。各地要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依法出台有利于基层统计建设的配套文件、政策和规章制度,切实解决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中涉及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逐步推行县直管乡镇统计机构的编制和经费,乡级政府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四上”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90%以上。县级统计机构要建立完备的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库,并做好更新、维护工作。加大统计硬件的配备,县、乡统计业务人员要达到一人一机,省、市、县、乡逐步实现四级联网,全面提升我省统计业务流程现代化水平。
三是实施统计数据采集规范治理工程。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统计调查制度,从标准制定、任务布置到统计数据采集入库等环节实现规范化操作,确保各个环节紧密相扣,各类报表规范完整,各项数据来源清晰。切实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把名录库真正当成统计业务工作的源头,扎实推进“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行联网直报的数据采集方式。建立《统计报表收发情况登记表》,保证统计报表报送流程规范。建立数据审核、查询、修改登记库,推行统一数据处理平台,确保数据处理规范。
四是实施统计资料管理统一推进工程。各地、各专业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统一的企业统计电子台账;规范整理月度、年度企业统计报表,做到报表完整、填报规范、来源清楚;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四上”企业基本情况档案,做到有照片、有证照、有资料,确保企业、项目有据可查、可比;统计工作文件规范归档。
五是实施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示范工程。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出台的《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出台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标准与要求,建设示范性县级统计局、示范性乡镇统计站、示范性企业。
六是实施统计服务的基础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发布制度》,做到统计资料发布的时限、内容公开透明;制定统计资料对外提供的规范化流程,做到先上报审核、后公布使用;出台统计网站建设、维护、管理等办法,制定规范化的文件、统计产品格式;建立统计分析考核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