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调节基金管理 来稳定物价降低通胀预期

2011-08-31 04:18阅读:69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字号

湖北省日前通过一项省政府令,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以此来稳定物价,降低社会通胀预期。

业内负责人介绍,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专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专项资金。其主要来源包括:纳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价格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向社会征收部分,按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1%计征,涵盖娱乐业、旅店业、饮食业、烟草、酒类、化妆品行业、成品油、电力、燃气、热力、通信等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

湖北省物价部门相关人员说,价格调节基金将主要用于平抑粮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生活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以及重要商品储备,并且价格恢复正常后,价格调节基金将及时退出。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