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对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进行管制

2011-08-26 10:20阅读:56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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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决定,从25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有关部门“监管出城”“监管下乡”,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威胁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

25日,山东召开“全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电视会议”。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表示,当前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突出表现在农村部分食品市场秩序混乱,各级要把整治市场流通秩序作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在即将开展的为期4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中,山东将重点检查农村批发市场、城乡接合部及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送货商,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的问题食品,特别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将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调查处理。 

山东还将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把好生产源头关。对面向农村地区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山东将全面检查生产许可、产品出厂检验等主体责任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重点加大针对农村青少年儿童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通过仿冒、套用著名品牌等手段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王随莲要求,公安部门要主动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对相关部门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对重大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惩的高压态势,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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