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取消燃油附加费 提高出租车起步价

2011-07-04 08:35阅读:66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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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3日公布了即将听证的两个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方案在取消燃油附加费的同时,将出租车起步价分别从现有的7元/2.3公里调整为9元/2.3公里、10元/2.5公里。此外,当气价每升提高或降低0.83元时,起步价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

在方案一中,基准气价区间为4.09元/升至4.92元/升,车用LPG零售价4.50元/升为区间的中点,其对应的出租汽车基准起步价为9元/2.3公里;续租价为2.6元/公里;营运时速低于12公里收取营运候时费31元/小时,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6时加收夜间附加30%。

车用LPG零售价变动超出基准气价区间时,启动调整起步价;以后每变动0.83元/升,出租汽车起步价相应变动1元,续租价维持2.6元/公里不变。

在方案二中,基准气价区间为4.39元/升至5.22元/升,车用LPG零售价格4.80元/升为基准气价,其对应的出租汽车基准起步价为10元/2.5公里;续租价为2.6元/公里。 车用LPG零售价格变动超出基准气价区间时,起步价调整方法与方案一相同。

据了解,起步价调整将以气价每升变动0.83元为基准,这一数值是根据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的数据而来。按照出租汽车月均营运28天,日均营运里程358.97公里,日均载客44.88车次,耗气量为0.15升/公里,出租汽车起步价每提高或降低1元,相应地可消化车用LPG成本为:44.88车次/日×1元÷358.97公里/日×0.15升/公里=0.83元/升。

根据联动方案,当气价每升提高或降低0.83元,起步价相应变动1元。以方案一为例,在维持起步里程2.3公里不变的情况下,车用LPG零售价格提高到每升4.93元至5.76元区间时,出租汽车起步价相应提高至10元;当提高到每升5.77元至6.60元区间时,起步价相应提高至11元……当车用LPG零售价格降低时同样依此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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