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沈阳将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全程监管,重点抓好农产品、畜产品、流通领域食品的安全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基地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沈阳市规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实时抽检,饲养畜禽免疫率达到100%;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检出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合格率达到98%以上;大中型商场、超市预包装食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同时,沈阳市将依法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评议考核奖惩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等各项制度;以与百姓生活最密切的农(畜)产品为重点,逐步形成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志、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追溯体系。
沈阳市还将完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健全风险因素的信息采集和报告网络系统;启用沈阳食品安全信息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专家组,落实食品安全问责制度。
抓责任追究,严格实行食品安全问责制度。沈阳市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定期考核并通报完成情况;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考核,由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分别与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