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采取了多种措施

2011-06-29 08:12阅读:80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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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为了推动非遗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采取了多种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浙江省文化厅提出要做好“八个一”,即“一个项目、一个保护方案、一个专家指导组、一个工作班子、一个传承基地、一个展示平台、一册普及读本、一项配套政策”。他们还对各地提出要求:编制当地非遗保护规划;大力培育有竞争力的非遗项目,形成品牌;积极推进非遗展示馆建设,形成多元多样的展示平台;弘扬优秀民俗文化,展现独特文化魅力;推进文化生态保护;促进非遗与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积极争取支持,加强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建设;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非遗保护新路子。全省各地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了多种保护措施,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生存状况濒危的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基础建设对非遗保护来说非常重要,近些年,浙江省在这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浙江省已有2/3的市县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不少地方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如湖州市安吉县已建立35个乡村非遗馆,宁波市鄞州区建立了23个国办或民办公助专题非遗馆,杭州除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之外,还设立了张小泉剪刀制作技艺、王星记扇子制作技艺、杭州绸伞制作技艺3个专题展示馆。

在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上,浙江省在象山县被确定为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础上,又设立了杭嘉湖蚕桑丝织文化、绍兴越文化、金华婺文化、景宁畲族文化等9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十二五”期间,浙江省计划将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扩展至30个,突出区域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突出民众的文化主体地位,体现区域发展特色,探索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的有效途径。浙江省还注重将节日与民众生活结合,彰显节日文化内涵,他们设立了20个民族传统节日保护基地,促进了对于传统节日习俗的传承。

为了激发人们对非遗保护的热情,每年的文化遗产日,浙江省都会组织不少活动。今年的文化遗产日,浙江省推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活动月,开展了百场非遗演出、百个非遗展览、百场非遗讲座、百题非遗知识竞赛、百篇学法体会文章、百册非遗普及读物、百位非遗先进典型宣传、百万群众签名“八个百”活动,吸引了不少人参加。

此外,浙江省还大力推进非遗保护社团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先后建立了省民俗文化促进会、省婺剧文化促进会、省非遗保护协会、省老字号企业协会、省企业家振兴民族文化促进会等组织,延伸和扩展了非遗保护的社会力量,共同推进非遗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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