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查总队高度重视调查业务规范化建设,一直将其作为提高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来抓。近期,广东调查总队在认真总结往年业务规范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强力措施,大力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是迅速启动业务规范化标准修订工作。全省调查工作会议召开后,为适应新时期统计制度方法的要求,进一步促进统计调查业务工作规范化,确保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总队在2月份启动了《广东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修订工作,要求各专业处根据2011年统计制度方法,结合广东实际,对本专业的规范化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修订工作与时俱进。此次《广东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修订工作突出“新、精、透”,即:内容更新。根据国家统计局下发的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制度目录,广东总队对农业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城镇住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服务业调查、企业景气暨采购经理调查、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和流通消费价格调查等专业进行修订,涵盖了调查制度、工作职责、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评估、资料管理、责任制度等方面内容,修订后的《业务规范化标准》内容更加完善,符合新时期统计制度方法的要求,表述更精。根据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广东总队对《业务规范化标准》中的重要概念进行修订,使表述更为精确,操作更透。广东总队对原有的《业务规范化标准》中的业务程序进行补充和完善,使各项业务的操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可行。
三是执行更加严格。总队专门发出通知,将修订后的《广东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下发给各市、县(区)国家调查队,要求他们严格执行,并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订出相应专业的规范化实施细则;已制定规范化实施细则的调查队要按照新的《广东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重新修订,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